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危險特性分類鑒別,就是根據化學品(化合物、混合物或單質)本身的特性,依據有關標準,確定是否是危險化學品,并劃出可能的危險性類別及項別。
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,簡稱“危特報告”,是由海關指定的專項實驗室簽發的證明文件。該報告主要針對涉危或非危的化工品,在報關過程中,需要提供該證書來申請辦理“危包證”,是申請“危包證”的其中一個重要的文件。
一般情況是,涉危非危險化工品需要辦理《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》。由于國家監管變嚴,口岸政策改變原因,危險品也需要辦理《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》,我們能遇到以下幾種情況:
1、危險品在口岸報關時,海關需要我們提供《危險特性分類鑒別報告》,但并不是所有口岸都需要提供《危特報告》,如:危險品在廣州口岸進口需要提供《危特報告》;而在上海口岸進口不需要提供《危特報告》;具體看各個口岸的政策。
2、危險品在商檢調離時,查驗的海關人員需要我們提供《危特報告》。很多口岸以前是口岸直接查驗,不用做調離,隨著政策的改革,危險品很多都是調離到屬地做商檢查驗,查驗的海關人員就會要我們提供《危特報告》。
實際情況中,有些化工品明明是普通化工品,并且其MSDS中都顯示也不是危險品,可是為什么海關還需要我們提供《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》呢?主要原因如下:
1、因為不同口岸辦理的報告項目不同,用途也不同;所以有些口岸報關危險品也需要“危特報告”。報告的主要目的是對產品的危險性進行分類,并明確其潛在的健康、環境和物理危害,以便采取適當的風險管理措施。
2、有些產品存在多個CIQ代碼,有些代碼顯示是“危險品”,而有些代碼顯示不是“危險品”,如果顯示的代碼是“危險品”,卻申報為“非危險品”,則可能需要提供《危險特性分類鑒定報告》。
① TDG分類:聯合國《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 規章范本》(TDG)和中國的《危險化學品名錄》(2015版)。
② TDG+GHS分類:聯合國《關于危險貨物運輸的建議書規章范本》(TDG)、聯合國《全球化學品統一分類和標簽制度》(全球GHS法規)和中國的《危險化學品名錄》(2015版)。
① 廣深等口岸報關的化學品,做非危鑒定,默認勾選GHS”選項,除了“判斷是否是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列明的危險化學品”,還包含了“GHS危險公示標簽”、MSDS鑒定,檢測費用稍貴點。
② 上海等口岸報關的化工品,做非危鑒定,不需要公選“GHS”選項,只是:判斷是否是《危險化學品目錄》(2015版)列明的危險化學品,檢測費用較便宜。
針對檢測類別的選擇,因為不同的海關或監管機構的要求可能不太一樣,因此需要詢問監管部門的要求,切勿隨意選擇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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